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部、各处室(中心)、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青岛工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》统一部署,为扎实推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,加强教学质量管理,实行多方面、多环节、多形式的督导,以实现对教学质量的有效控制,促进各项教学督导工作全面开展,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各项督导工作安排如下。
一、重点工作安排
(一)合理调整教学督导工作队伍
开学初,根据督导工作运行实际情况,及时调整本学期教学督导专家队伍并公布名单。
(二)严格执行教学质量监控督导工作
根据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专家课堂听课情况统计,合理监控本学期专家课堂听课情况,要求每位专家完成本学期听课评课计划,认真填写各种清单,做好教学督导原始数据的积累。
(三)试卷、论文专项评估工作
结合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、论文督导专项检查情况,针对部分专家未抽查到的教学资料,在新学期伊始、学生开课前,配合参与各学院再组织一次全面核查,为审核评估工作打好基础。
(四)开学第一课督导检查工作
组织各督导专家对学生开学第一课进行听查课检查,以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,全面了解首日学生课堂情况,及时解决存在问题。
(五)日常课堂教学秩序巡查工作
1.借助校园网络监控系统,全方位监控日常课堂教学质量、教学保障等方面,并将情况整理备案。
2.随机检查讲课。重点抽查全校所有教师开学第一周某一节课的教学,并抽查教师开学第一周教案、课件、教研组的工作计划等。
(六)督导教研工作
1.对上一学期各学院教学排名靠后的教师进行跟踪听课,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,督促其提高教学水平;做好学生信息员反馈中问题突出教师的跟踪督导和整改帮扶工作。
2.加强教师日常教学质量监控,做好英才培育计划入围青年教师的专业培训和教学指导工作,专家通过访谈、座谈会等形式与教师进行当面沟通。
(七)教学过程督查工作
配合参与集中性教学检查工作,包括期初、期中、期末三次教学检查,检查内容主要为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、教材的选用、师资的配备、课堂教学质量、实践性环节教学质量、教学内容和手段的改革、考核方式等。
(八)全面开展审核评估工作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准备工作,做好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督,承担各项支撑材料准备等工作任务。
1.全面检查本科教学工作状况,积极反馈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。
2.基于督导专家意见反馈,各二级学院、各职能部门开展进一步整改,健全支撑材料。
二、工作要求
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听课有选择,评课要及时,反馈要具体,评价要中肯,积极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、学生提高学习效率。
(一)教学督导专家每人每学期须保质保量至少听课15次(平均每周听课一次)。在听课过程中,严格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否符合课堂教学规范,学生听课状态及课堂纪律,及时向被听课教师反馈意见、建议。
(二)填写听课记录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意见,于每月18日将《青岛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》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,指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意见、建议。
(三)在完成对教研室工作、教学文档专项检查,以及学生学习情况督查后,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各二级学院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反馈检查结果,指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。
(四)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审核评估工作,对所有教学活动、各个教学环节、各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常态化随机督导和反馈。
联系人:任瑞婕、周晓东
联系电话:82285500
办公地点:4202
教学质量监控中心
2023年2月20日